问题描述:
2016年12月18日,浙江温州鹿城法院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霸凌案件,被告人是7名女孩,其中5个是高中生、未成年,另两人作案时刚满18岁。只因“不顺眼”,徐某等7人找到女孩小婷,对其做出强迫脱衣、下跪等暴行。7人中,2人年满18岁、4人16-18岁、1人不满16岁,法院以强制侮辱妇女罪、非法拘禁罪,最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,最轻的也判了9个月。
(1)上述7人行为是什么违法行为?她们违法行为最本质的特征是什么?
(2)结合材料,请对“认为我年龄小,与犯罪无关,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处罚”的错误思想作评析?
(3)我们青少年应该如何防范违法犯罪?